省卫生健康委修定发布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牦牛生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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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1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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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牦牛生乳生产经营行为,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省畜牧总站等单位,对我省牦牛生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、采样检测的基础上,完成我省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牦牛生乳》修定发布。
该标准为我省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,文本内容由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采样、运输和保存五部分组成,为牦牛生乳的生产加工、检验检测、质量监管提供了科学统一的技术依据,有效规范了牦牛生乳生产经营行为,为推动我省牦牛生乳产业标准化、规模化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。标准修定严格遵循立项、起草、公开征求意见、专家评审、技术审查、批准发布法定程序。修定过程中,邀请食品安全、毒理、检验检测、生乳生产与管理等领域权威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和评审论证,确保各项指标科学合理、安全可靠。
值得关注的是,新修定标准修改了“范围”;更新“规范性引用文件”中的GB 5009.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》和GB 5009.23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》;删除“感官要求”中“杂质”项目;针对性新增共轭亚油酸指标,并明确规定其含量≥400mg/kg,精准凸显了青海地方牦牛生乳的独特品质优势,为特色产业差异化发展奠定了标准基础。该标准将于 2026 年 2 月 20 日起正式实施。

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154号